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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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手机的一天
一次意外,前天早上到昨天上午,一直没有手机用,真的是很奇妙的一天。
其实不能说是严格的没有手机,实际上还有寝室的电话,电脑的skype,以及一部几乎只能不时看一下短信的破烂手机。但是不时掏一下衣服兜发现原来的手机不再了,嗯,确实是没有手机用了。
没有手机用与能否打电话、发短信无关,只是一种状态而已,本身我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产生了一些联想,如果有人来电话找我怎么办?没有告诉父母手机坏了,找不到我着急怎么办?想找我的人发现我的电话打不通会是什么反映?很着急还是无所谓?
不仅仅没有手机,如果电脑也没有了呢?
其实最近半个月用的手机已经没有了上网的功能,黑白屏,不可拍照。上课不发邮件貌似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黑白屏很省电。诺基亚的1280和1202比,有一些小的改进,但不是十分明显,打电话仍然漏声,还比1202厚了不少,估计100+的手机,极端也就是1202了。
S60真的落伍了吗?用了一下同学的N95,还很好用,也能发邮件上网,有键盘的机器摁着真爽。这个世界已经被触屏手机带跑了,带按键的手机越来越少,是不是最后也会消失,人们是如何忍受没有按键的感觉并愿意去摸那个硬墙似的屏幕呢?而且,诺基亚和摩托罗拉貌似也没有翻盖手机了。苹果的手机出到了第四代,今年夏天会出第5代,可是仍旧会有那么多不方便的地方,用触屏手机的时候明显比用键盘打字发短信少了很多字,现在人们退化的是写字、书法的能力,是不是以后用键盘打字的能力也会退化?平板电脑那么火爆?!
我读《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1961年4月18日《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下述简称《公约》)订于维也纳,在《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之上,对外交代表的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进行了规范。《公约》的发布和签订确保了职业外交官合法有效地行使职责并维护了其人身安全。
由于是初步接触外交这个学科,所掌握的知识中缺少与《公约》有关的具体事件,仅从原则上的理解难以形成立体印象,而且“外交讲求实践”,所以我在阅读时查找了一些与《公约》的相关新闻,以便我理解消化。我在这里结合“五八事件”谈一谈我对公约的具体理解。
1999年5月8日科索沃战争期间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被北约军机轰炸这一事件中,抛开猜测的种种轰炸原因不谈,中国使馆人员及使馆馆舍在轰炸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根据我的理解,依据《公约》第44条中“务须给予便利使能尽早离境,纵有武装冲突事情,亦应如此办理。遇必要时,接受过尤须供给其本人及本人及财产所需只交通运输工具”。科索沃战争始于3月23日,从中国的角度上而言,理论上使馆人员应该有时间撤离,原则上可以避免人员的伤亡。从美国的角度讲,虽然《公约》没有对这种情况做出规定,但是这明显严重违背了《公约》的对等原则。接下来,在中国国内,政府批准了大规模的学生游行,游行期间,对美国驻中国使馆馆舍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损坏,这样做是违背《公约》条款第22条中第2小条:“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采取一些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些扰乱使馆安宁或有损使馆尊严之情事”。根据我的理解,这种措施同时也不是基于对等原则的行为,并且会带来其它方面的影响,这误导中国国民遇到类似情况就去大使馆进行抗议的负面作用,不利于树立国家形象。应该采取外交制裁而非对使馆进行损害和威胁,尽管事后美国对破坏中国使馆做出了赔偿,然年后中国政府也对游行中损坏美国使馆进行了赔偿。
在我所找到的《公约》相关事件中,言及最多的就是使馆馆舍,有学者甚至争论“馆舍是否为国家领土”。一方面看,根据“五八事件”的游行行为,《公约》在当时的中国应该仅限于外交层面,并不为中国人民所知,《公约》的“知名度”明显不足,不利于培养中国人民的政治素养。此后中国政府并没有再如此积极批准过类似损害使馆馆舍的游行,不知是否于此相关。
另一方面来看,相比于国际惯例而言,《公约》缺少对一些特殊情况(如发生冲突时)的原则性说明,例如美国在和南斯拉夫的冲突过程中损害了中国使馆,没有对美国的这种行为预先限制。这说明了公约在规范了外交代表的特权和豁免的同时,并不能指导所有的外交事物。在越来越复杂的国际形式下,《公约》也需要更新,虽然公约的遵守本质上依据的是信任,《公约》应该给出相对广泛的原则性指导。
这是作业,都是胡说。